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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2-14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16 10:46:18 来源:秦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享到

根据工作安排,12-14 岁人群已纳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目标人群范围,按照“教育部门负责统一安排,学校负责组织动员,学生家长知情同意,卫健部门负责接种”的工作原则,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全县该年龄段人群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人群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 12-14岁人群,应接尽接。

二、接种时间

自8月13日起,我县全面启动12-14岁 人群接种工作,9月9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0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三、接种地点:按照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全县设立了3个接种点对12-14岁人群开展接种服务(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接种点)。

四、组织实施

(一)学籍学生:由县教育局合理安排具体接种时间,根据接种点能力科学分配接种人数,做到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扎堆,要引导家长和学生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县教育局要安排专人到接种现场和各班主任共同维护秩序,降低未成年人心理应激程度。

(二)毕业生:2021年6月已毕业的12-14岁学生,由原毕业学校通知并组织接种。

(三)非在校人群:各镇、村(社区)要组织做好12-14岁非在校人群的宣传、摸底及动员工作,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

(四)各接种点要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确保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做好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要及时将发病人员带到临时留观场所、做好人员疏散,采取隔离、对症、暗示疗法,正面疏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心理蔓延。

(五)接种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接种完成后,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如有预防接种证,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的合并管理。

(六)接种前:为准确了解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状况,由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件等。学生家长要配合现场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仔细阅读并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知情同意书》。

(七)接种时:12-14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需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家长要主动告知医生孩子有没有禁忌症和过敏史。 包括:是否有严重慢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肝肾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化脓性疾病;是否有急性传染病或尚未超过检疫期。此外,如果孩子正在接受皮质激素、放射治疗或抗代谢药物治疗,或近期注射过丙种球蛋白,都应主动告知医生并询问是否需要推迟预防接种时间。避免学生空腹、劳累,要让学生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八)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酸胀、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症状。少数可能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淋巴结肿大等。一般通过适当休息,症状将于2-3天内自行消失。高热不退或伴有并发症、局部反应加重或持续不退烧者,需及时联系接种点医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秦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