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三项15个问题,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巡察反馈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相关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项15个问题,局党组逐条研究,制定《秦安县司法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巨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蔺存林、安小忠任副组长,下属各部门、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蔺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分管下属单位、股室的巡察整改,做好整改情况的检查与指导,以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问题8条,制定整改措施8条;3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2条,制定整改措施2条;6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5条,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党组班子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等列入党组集中学习内容,确保每月最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研讨交流和党的政治理论常识测试。二是对应知应会的内容由局办公室全部收集整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人手一份,随身携带、随时自学,确保学习经常性,确保学习取得效果。三是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坚持每周一、五上午的集中学习,在读文件听报告原有的学习方法基础上,每月组织司法所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1次月例会专题学习讨论、心得交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组班子和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文风会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会议申报审核制度,由办公室统一报主要领导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予提供会议场所。各股室、处、所、中心违规召开会议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二是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法援、基层、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各业务股室的会议,能合并的一律合并,真正做到开一次解决的绝不开第二次。三是能不发文的一律不发文,擅自发文的一律不批文号,能发电子稿的一律不发文字稿。四是制定下发文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工作具有可操作性,不讲官话套话,进一步提高了文件质量。
3.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全省政法系统 “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严格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纪律作风。二是组织召开全系统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大会,再次组织学习《秦安县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并建立长效机制。
4.便民服务还不够周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规范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群众来访笑脸相迎,热情欢送,大力倡导“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 着力打造“整合彻底、事项齐全、环境优美、服务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二是已向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汇报,调换公证处帮扶人员,保证公证服务能满足群众需求。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班,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基础,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县司法局严格执行我县差旅费报销相关制度,实行层层把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
6.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调整领导分工,由党组成员分管基层党建工作。局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把支委会的研究决定在党员大会上及时公示并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客观公正评议每一位党员,按要求、比例评选优秀党员。二是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及乒乓球、拔河、跳棋等活动,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机关全体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按照“抓党建、带队伍、强服务、促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全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报到服务工作,创建“党员先锋岗”,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党建促发展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7.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觉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党组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召开正式会议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效表决。三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四是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党组议事决策,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调研论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酝酿讨论。
8.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县委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对党建资料归档进行指导,由局党支部牵头,全面自查2018年以来的党建档案,党务干部按照工作要求,对党建资料全面重新归档。二是完善党员干部先进性学习长效机制,通过每周通报,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情况。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通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成员作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对意识形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工作信息简报等及时上报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并同步归档。
10.对全民普法工作推动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普法宣传机制。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的法治思维、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安排各司法所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调研,强化“法律八进”载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开展精准式、菜单式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大“法治扶贫”力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大力宣传亲子鉴定法律援助,共为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02名人员提供了亲子鉴定法律援助,配合完成了全县户口登记工作,有效的解决了困扰贫困户已久的“黑户”问题,让他们切实享受到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各司法所在各自辖区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也让群众认识到了《民法典》对自身利益保护的重要意义。三是多种方式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力度,有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法律宣传专栏、专题节目、户外灯箱、广告牌、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宣传;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各类节日、纪念日等为契机,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建立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等,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四是丰富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宣传教育形式。结合“法律进乡村”,开展扫黑除恶案例的以案释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设立普法宣传台、组织法治宣传文艺演出,并充分利用微博、秦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宣传平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五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和依法行政督查、普法依法治理督查相结合。
11.矛盾纠纷排查不够全面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县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和集中排査化解”专项行动。针对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主动介入、提前化解,制定突发矛盾应急处置预案。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员的作用,对非重点领域、非重点人员开展大排查,做到排查事项不漏项、排查人员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盲点。二是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牵头,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不漏调、不失调。三是各司法所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坚持“一般问题每日报、重大问题及时报、特殊问题研究报”的原则,及时上报相关工作台账。
12.抓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够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党组书记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组成员分管全系统纪检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产生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
1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各项环节,对2018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细化,由一把手负总责,认真整改落实。二是结合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及时开展了专题谈心谈话,完善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三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组织生活会。
14.坚持巩固整改成效不够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二是把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坚持学深悟透,紧扣主题认真开展研讨交流,确保不走形式。三是每周汇总统计党员干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APP学习情况,通过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做好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经常性工作。
15.基层司法人员履行主业主责不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及时汇报县编委,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司法所公务员招录计划,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人才基础。二是县司法局就解决基层司法人员兼职任务繁多从而影响主业主责相关问题已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做了汇报,已完成沟通协调。三是县司法局已和镇党委、政府取得联系沟通,镇党委、政府正在协调解决司法所至少有一名司法助理员专职司法行政工作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司法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扩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15项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及 “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规划,认真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法治秦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8-65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