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 夯实基层基础
努力推动新时代秦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秦安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5日 )
邓 晓 东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秦安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主要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刚才,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江芬同志代表县委作了讲话,对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七个方面的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完成了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政治生态更加清明。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党课辅导、专题研讨、知识测试、跟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学习。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开展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状况和落实“两个维护”等专项监督检查。聚焦“七个有之”“五个必须”,重点纠正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等倾向,严肃查处政治“两面人”、“两面派”。印发《关于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落实统一战线规定的实施方案》,协助开展宗教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民族宗教领域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着力传导责任压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坚持把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基础工作,制定《2018年秦安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清单》,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责任清单体系,对单履责,压紧压实,促进落实。不断推进党委(党组)会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的落实,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规范选人用人和评先选优廉洁审查工作,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06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考试7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87人次,对9个单位和个人取消了评先选优资格,全面完成38名市管干部廉政档案的资料收集上报和1048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实现了对所有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动态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化,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一户一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域无垃圾创建、凤山景区绿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作风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在“一户一策”、危房改造、环保督察工作中失职失责的54名镇村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三是着力树正气纠歪风,作风建设纵深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围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和全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32条,对9个单位68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综合运用新兴媒体,办理人民网、天水在线《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以及县长热线等各类留言1717条,有效应对了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县行政监察投诉中心连续三年荣获全国“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紧盯“化风成俗”目标任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纪委开展的“九严查”,重点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回头看”、服务性窗口检查、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专项检查以及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9人次,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逐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
四是着力保持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9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281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置92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10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置9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置人次的95.2%,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全县收到信访举报和上级交办问题线索304件,同比增长12.6 %,处置问题线索373件,同比增长26.4%,立案98件,同比增长10.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次),诫勉谈话29人次,组织处理153人次。县监委依法对1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监委办案零突破。制定了《2018年—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5个文件,深入开展“1+5”专项治理。走访25576户群众,发现问题491件,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6起71人,涉及科级干部12人,其他干部59人。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建立联络协调、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和领域,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件(含重复件3件),立案6件,了结8件,正在核实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次,其他处理21人次。用办案实效回应了基层群众的期待,做到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约束和工作成效逐步凸显。
五是着力推进联动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选优配强巡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确立了由县委承担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制定《中共秦安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秦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巡察制度性文件,明确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从制度设计上实现全县17个镇428个行政村和99个部门单位及3个县属国有企业巡察全覆盖。配合全市“市县联动、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的巡察要求,先后对千户等6个镇和县财政局等10个部门单位开展了两轮巡察。结合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对照10个方面46个反馈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反馈问题所涉及的30个重点责任单位梳理问题518条,均已完成整改。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102条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了巡视巡察和整改落实同步推进。配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和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开展巡视巡察边查边改工作,专门成立巡视巡察转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抽调镇和部门纪检组织骨干力量,组成13个核查组,实行领导包案,优先办结。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138件,已核实60件。其中立案12件,结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其他处理16人。市委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60件,立案7件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结案查处2案2人,实现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及时反馈。
六是着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监察监督全面覆盖。按照新老搭配、交叉混合的方式,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人员力量,基本实现1+1>2的监察体制改革效果。全面按照《监察法》明确的六类监察对象,摸清监察对象共计9921人。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工作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探索建立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机制和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通畅。建立按照刑事审判标准和要求收集固定审查证据材料制度机制,对12项调查措施的适用情形、操作步骤、审批程序、使用要求等进行严格规范,使用谈话7次、讯问2次、询问8次、查询9次、调取42次、扣押2次,依纪依法规范适用,确保国家监察法有效实施取得实效。
七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铁军形象持续提升。坚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范围和培养锻炼力度不断加大。县纪委监委机关提拔、转任重要岗位干部2名。落实“两为主”,配齐了西川、五营、王尹3镇纪委副书记,调整西川、云山、五营和莲花4镇的纪检专干,3名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被提拔任用到重要岗位,6名年轻干部调入县纪委工作,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活力。建成县纪委监委标准化谈话室1间和讯问室1间,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存储等功能,制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等制度性文件,修订20项机关管理制度,健全《纪委监委办案安全责任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和相关措施,实现软硬件设施建设齐头并进。扎实开展“地毯式”审查调查安全大检查系列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和办案人员“零违纪”。不断加强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以镇纪委“谈话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17个镇纪委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报酬,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达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谈话室、有经费的“六有标准”。充分发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镇纪委制度的作用,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定期深入各自联系镇指导案件线索梳理、案件查办工作,在实地实战办案工作中解决好镇纪委人员流动性大、办案经验相对不足等难题,基层基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乡镇监察体制改革和县直部门监察派驻尚未实施,监察人员不足,监督力量仍然薄弱;二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没有根本遏制,处分执行和通报震慑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还没有得到全面查纠,省委指出的“7种表现”在全县不同程度存在,在有些部门和干部身上表现还比较突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成案率低;四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能积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案件结案率还不高,对信访、案管等系统的操作使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硬件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办案条件简陋,办案车辆、标准谈话室等硬件配备不足,信访接待场所还需进一步建设完善;六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秦安县也要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纪检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秦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全县完成整县脱贫摘帽攻坚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按照总体要求,谋划部署全年工作要坚持“四个有利于”。一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组织发挥全面领导作用,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要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职所在。要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严肃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严肃问责处置,促进思想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三要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赖拥护。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立场。坚持党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四要有利于促进改革和发展。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坚定不移正风反腐,着力消除阻碍改革发展的不利因素,保障改革发展顺利推进,保障幸福美好新秦安奋斗目标顺利实现。
推动落实工作任务要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坚持稳中求进。要打牢“稳”的基础,做到稳政策和策略,稳思想和情绪,稳行动和措施,稳节奏和频率,稳舆情和预期。要强化“进”的措施,着力在加强政治监督上求进,在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求进,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求进,在深化改革上求进,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求进。二要坚持高质量发展。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使各项工作思路更加科学严密,举措更加扎实有效。三要坚持依靠群众。要勇于在歪风邪气面前伸张正义,勇于在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勇于向黑恶势力“保护伞”执纪亮剑,做群众利益的守护者。要拓宽联系群众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优势。四要坚持“三不”机制一体推进。着眼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整体性、系统性,打通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五要坚持三个导向有机统一。要始终做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兼顾、一体贯通。要系统谋划,明确努力“方向”;也要直面问题,聚焦工作“靶向”;更要注重结果,实现质效“取向”。
力量布局要突出把握“三个重点”。政治建设重点向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力;监督职责重点向日常监督用劲;反腐败斗争重点向群众身边和重点领域聚焦。具体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决不容误读,维护核心就是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是维护党中央。“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要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经济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强军思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要坚持联系实际学习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两个维护”的监督检查。要对标“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始终做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对照“七个有之”,严肃查处人前会上高调表态,誓言旦旦讲“两个维护”,私下里却妄议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只想着维护自己的利益,强化自己权力的人;严肃查处口口声声坚定“四个自信”,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是背后却崇洋媚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人;严肃查处高谈阔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背地里却一遇到名誉地位就牢骚满腹,怨恨组织的人;严肃查处领导面前卑躬屈膝,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在下属和群众面前却趾高气扬,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人。以上四种政治上的“两面人”,是省纪委明确要求严肃查处影响“两个维护”的典型,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坚决反对。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重点督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是否正常,民主集中制是否严格执行,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是否牢固,日常政治言行是否规范,大事件和紧要关头政治态度和立场是否坚定。要全面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充分彰显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和活力。
四是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方位多角度延伸监督触角。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健全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教育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严肃查处五种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即严肃查处面对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面对失误不敢承担责任,面对大是大非不敢亮剑,面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斗争的人和事。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从领导干部政治品格、担当作为、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审视,加强监督,同时要重视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和领导干部家风的监督,把监督从八小时以内延伸扩展到八小时以外,督促领导干部自警自励,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二、着力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痼疾,全力以赴抓整治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铁腕整治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指向到哪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加强对执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要按照省、市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重点查纠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的“不落实、乱落实、假落实、少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应付式落实”等七类问题,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查找问题,列出清单,举一反三,强化措施,扎实抓好整改。
三是运用以查促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首先要从政治纪律查起,既要严肃查处主观故意不落实的人,也要严肃查处那些由于作风不实、能力不够,事实上没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已经违反政治纪律的人,还要严肃查处这些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把“两面人”、“官油子”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坚决抵制巧言令色会来事、溜奸耍滑不干事、弄虚作假搞包装等不良风气,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等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行为,大力弘扬忠诚老实、踏实干事、敢于担当的正能量。
四是聚焦“四风”顽疾。要紧盯“四风”问题新特点新动向,对隐形变异的享乐奢靡之风,加大深挖细查力度,重点对顶风违纪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四风”顽疾,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防止卷土重来。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把管辖范围的特殊资源作为媒介和资本,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干预或者参与经营等问题,坚决斩断“地方特产”幌子下的利益链条。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纪委深化县派驻机构改革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派驻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实现派驻工作全覆盖目标。要把握好总体进度要求,在落实既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探索派驻机构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优化派驻监督方式,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二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配套制度,完善内部审查调查的转换衔接机制,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使监察权与检察权、审判权既相互配合,又互相制约。在抓好自身改革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作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巡察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改革中夹带私货搞变通,有意拖延不落实,无组织无纪律的擅自行动。
三是加快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首要是全面完成县纪委监委“三定”方案。按照全县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权、监察权行使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设置前台、中台和后台,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与案件监管、案件审理和综合部门既相互配合又互相制约的有效机制。探索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和风险部门行使权力的监督办法和制约机制,强化安全工作制度化管控,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最后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相互制衡的领导机制。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监管和案件审理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工作由不同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
四是落实“两为主”改革要求。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和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理和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必须请示报告,特别是审查调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报告。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一是明确监督目的,围绕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纪委监委的监督是首要职责,监督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树立“靶向”思维,突出监督重点,攥紧监督拳头,确保监督精准有力。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开展监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监督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盯“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将“两面派”“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要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加大对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医疗、教育等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的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着力落实“四大监督”全覆盖要求。中央纪委和省、市各级纪委明确要求,要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深化纪律监督,重在从严从实、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主要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和秉公用权、完成党组织部署任务等八个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强化监察监督,重在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监察监督,紧盯用权人和重点环节,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实化派驻监督,重在发挥近距离、全过程、经常性监督优势,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通过参加派驻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途径,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找准廉政隐患风险点,更多地运用谈话提醒、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有效落实派驻监督责任。优化巡察监督,重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等方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是强化监督实效,切实提高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成效。要敢于监督,在揭短亮丑红脸出汗上下功夫,破除老好人思想,出于公心正义,敢于监督管理,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要善于监督,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善于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找准问题、掌握趋势,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履行“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理清责任边界,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要勤监督、严监督,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让干部习惯于在受监督和受约束的环境下履职工作、学习生活;在精准处置问责上下功夫,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宽严相济,惩戒得当。
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按照“五个持续”和“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公共资源等重点领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确保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震慑效应更加突出。
二是创新巡察方式,力求在巡察工作组织实施和发现问题上有突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突出重点,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在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积极探索上下联动、交叉巡察和巡察向村组延伸的途径方式。在时间安排上,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抢时间,不赶进度,不走过场。在方式方法上,要把县级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拓宽巡察深度和广度。在工作制度上,要坚持落实巡察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约谈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建立巡察成效评估制度,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抓手,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落实上发力,必须做到“四个防止、四个坚决避免”,即:防止前紧后松,防止避重就轻,防止边改边犯,防止不了了之;坚决避免成立机构分解任务就算整改落实、不注重实际整改效果的问题,坚决避免制定方案就支差应付、存在敷衍整改的问题,坚决避免报出整改报告就如释重负、认为可以松口气的问题,坚决避免在督查督办中没有被点名批评就沾沾自喜、认为整改已差不多了的问题,从紧、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更大实效。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紧盯关键重点查处,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监察体制改革对反腐败斗争的促进成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时间点,重点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优先查办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人防、食药、金融、教育、医疗、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六个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审查调查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以“低价购房”“以借为名”“合作做生意”“挂名工资”等多种方式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的犯罪行为,以“惩”的威慑促进“治”见实效。
二是深化标本兼治,认真落实“以案促改”。要组织收看《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庆阳塌方式腐败的警示》等反腐警示教育专题片,用“典型事”教育“多数人”,触及党员干部灵魂,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对查处的腐败案件必须做到“一案一总结”,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机制和体制问题,要通过约谈提醒、发函交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镇、部门和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自觉警惕,不断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把程序关、事实关、定性关。要严把程序关。在问题线索处置、集体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起诉等办案环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试行)》等制度的要求,确保审批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办案工作。要严把事实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鉴别、推敲、认证,确保证据全面、客观、真实地还原事实真相。要严把定性关。以党纪党规为准绳,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等,对违纪行为构成的特点、性质进行集中会审,对于定性不准、无法把握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室请教,确保对违纪行为做出客观准确的量纪。
四是认真落实审查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三个不”的要求,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把好“思想认识关”“实体要件关”“程序要件关”和留置场所“安全防护关”,确保留置调查“零事故”;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切实保障“走读式”谈话万无一失;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切实提高审查调查安全管理保障水平。
七、不断深化“六个专项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问题新表现,联合公安、财政、税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加大深挖细查力度,重点对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将大额违规消费拆分成小额发票报销,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工作要求。
二是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脱贫攻坚“一号工程”,持续开展“1+5”专项治理、“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以全省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为新的工作契机,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上,集中力量、找准重点、严查快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坚持精准监督,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调查研究,聚焦监督重点,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实现精准监督。对在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过问、跟踪督办,压实责任、抓好整改。坚持严格执纪,着力增强查处问题的能力。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集体排查、定期研判,对危害产业扶贫、对口帮扶和扶贫工程建设等反映比较集中、问题突出的部门和行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监督责任。坚持严肃问责,着力传导压力和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加强“一案双查”,完善“五个一批”查办机制,督促重点镇、重点部门消除空白点,倒逼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强化监督。
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对问题进行大起底,对十八大以来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在村、社“两委”班子中排查问题,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对线索开展大核查,分析研判和加强线索管理,不断提高核查效率,凡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都优先处置、优先核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查深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惩处。要对“保护伞”严厉打击,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聚焦主业主责,积极同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打击“保护伞”,聚焦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关系网打击“保护伞”,聚焦黑恶问题易发多发镇打击“保护伞”,聚焦“村霸”“市霸”“砂霸”和黄赌毒以及宗教恶势力打击“保护伞”,聚焦党员干部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和干扰案件查办打击“保护伞”,件件都要挖深挖透,绝不放过。
四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要紧盯难点焦点,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紧盯薄弱环节,重点整治惠民补贴、征地拆迁、低保、救灾救济、社会保障、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及“三资”管理等问题,坚决整治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要紧盯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等农地非农化背后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和利益输送等问题;重点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五是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改问责。要注重统筹协调,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责作用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要严格责任追究,突出对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对不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工作责任规定,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实行河长制后主责部门不充分履行责任,对决策事项执行不力、久拖不办,不主动发现、报告和处置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六是强化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对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管理工作中因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具体问题,对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提醒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对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肃的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八、坚守政治本色,持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正确把握新时期对党绝对忠诚的具体内涵,时刻做到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坚定政治信仰、履行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保持政治定力,不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念、气节和操守,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增强对党中央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整体把握。认识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极端重要性,树牢纪律法律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切实把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学用结合、干学结合,增强发现问题、分析研判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水平提升。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持续化发展为重点,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在抓好办公室、谈话室、资料和监控设备建设和使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制度、执纪审查流程、执纪文书,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建立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乡镇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制作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既从政治、工作、心理、生活上关心干部,又要坚持刀刃向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忠诚,坚守正义、无欲则刚的干净,无私无畏、善作善成的担当,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脱贫摘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五个必须”: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艰苦奋斗作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纠三促”:纠正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九严查”: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接待、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和接受娱乐健身活动等。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5”专项治理: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制定《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出台《秦安县扶贫工作责任落实及项目资金监督监察办法(试行)》《秦安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两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和整改“回头看”,重大腐败和作风问题直通直查行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和干部下访倒查活动。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重大额资金使用。
“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五个持续”:政治巡视巡察持续深化,巡视巡察监督体系持续完善,全覆盖质量持续提高,成果运用持续强化,监督合力持续增强。
“六围绕、一加强”:“六围绕”即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一加强”即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案一总结”:纪委监委对查结的每一起腐败案件都要进行总结剖析,深入查找在思想教育、权力行使、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以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
“一案双查”: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五个一批”: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监督一批,直查直办一批,挂牌督办一批,查处问责一批,通报曝光一批腐败案件。
“市霸”: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