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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03 15:52:03 来源:甘肃省纪检监察网 分享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3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秦安县展了巡视。2019年2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中共秦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推进

县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带动各镇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各镇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巡视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也根据承担的整改任务,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县委常委会于3月2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主动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职责摆进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为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全面靠实责任。县委主动扛牢抓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4次、专题常委会1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林铎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徐进耀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逐条讨论审议《整改落实方案》,听取整改落实工作阶段性汇报,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实行挂牌销号,定期向牵头责任领导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三是跟踪督查问效。县委、县政府各责任领导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整改办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等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以严格的督查问效促进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坚持政治标准,注重真抓实改

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县委和县政府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联系领域的整改工作主动抓,各责任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整改工作具体抓,逐级靠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政治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县委常委和人大政协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党的政治建设常识测试正确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秦安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进一步完善县四大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党内法规等党的相关理论知识纳入2019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专题研讨5次。二是专门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手册》,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党员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建知识测试,共组织3353名党员干部参加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行,着力增强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述职和对照检查材料中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工作中严格规范有关表述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围绕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日常政治言行等方面深入查摆问题,限期整改落实。二是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四察四治”专项活动,对全县1048名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对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中表述不规范,照抄誊写的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县委组织部对2016年以来全县领导干部的述职和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表述不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规范了相关表述。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的问题

(3)针对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和一些镇、部门党委(组)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秦安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3月19日,县委常委会对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和群团组织全年工作要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确定从2019年开始,县委常委会每年年初对县四大组织、法检两院、群团组织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年底听取工作汇报,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按规则提前汇报。二是县纪委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制度,确定从2019年开始,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对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线索办理情况定期分析研究,统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同时,随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及时向县委报送纪委常委会会议纪要。三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原县环保局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原农业局党组、兴国镇党委、郭嘉镇党委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责令以上党组织负责人向县委作出检查。同时,对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兴国镇、郭嘉镇党委(组)进行监督,重点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任免是否履行相关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方面实施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党委(组)进一步完善请示汇报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有效的政治监督。

(4)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秦安县县管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操作规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对县检察院、法院、安伏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发言定调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县法院、时任安伏镇党组织负责人由秦安县委进行谈话诫勉,并责成以上相关单位完善相关制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二是将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发现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不落实的,不得评优选先。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集中督查整改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促使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全部落到实处。

3.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5)针对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具体工作较少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相关机制,始终做到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作为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内容和议题,全面系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内容,定期听取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二是加大定期研究部署力度,今年以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传达学习脱贫攻坚有关内容13个,研究有关议题7个;召开县政府脱贫攻坚专题会议4次,传达学习有关讲话精神4个,研究有关议题3个,基本做到了每次会议至少安排1—2个脱贫攻坚学习内容和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第一时间进行商议谋划,保障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完善工作督查制度,对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县政府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形成的落实意见,督促县政府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定期调度研究,加大跟踪督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6)针对在执行环保政策时搞变通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组织力量进行核查,给予原秦安县环保局、原秦安县国土资源局、秦安县水保局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县环保局从2019年开始对执法人员每周开展环境执法培训,每月开展1次警示教育,每半年开展1次执法测评,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执法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并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验工作成效。三是县环保局进一步规范议事制度,凡涉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理的问题,必须经环保局党组会议研究,坚决杜绝执法人员执法不到位、执法不严或违规执法的问题。至目前,对3家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2家未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的企业进行了依法立案查处,罚款71640元。四是县环保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摸底行动,对大排查、大摸底行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严格落实企业监管“三同时”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先后出动环境执法车辆50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50多人(次),对全县涉及排污的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和城区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全面排查,共立案11起,处罚金额达65.128万元,结案6起,已缴纳罚款25.278万元。

(7)针对部分贫困村饮水安全缺乏保障,精准脱贫存在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现象的问题。

一是建立“双线四级”责任体系,层层靠实责任,对全县14个供水管理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对全县每个村饮水情况落实责任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修。县水务局根据水源实际情况落实分片分时段供水,将供水时段由5天供水一次调整为2天供水一次,并充分利用水窖用水和部分山泉水,确保满足当地群众生活用水。在引洮二期工程竣工后,将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时进行置换,彻底解决全县饮水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二是组织各镇、相关部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定期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对“一户一策”及时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排摸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对致贫原因进行透彻分析,确保脱贫计划符合贫困户实际。对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等问题,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三是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1+5”专项治理、“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一卡通”专项治理等,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调查研究,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对在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过问、跟踪督办。

(二)理论学习不扎实,党的思想建设相对滞后方面

4.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8)针对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指导督查抓得不紧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内容全部收集整理,专门编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手册》4500册,保证每名党员领导干部人手一册,随时自学,着力增强学习效果。对全县各级党组织2017年以来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对县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县委办、发改局、工商局、环保局、千户镇的研讨交流材料进行了重点抽查,督促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二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干部心得体会、研讨交流材料进行了全面核查,责令县委宣传部、工商局、发改局、农机管理站等党组织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以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严肃批评,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三是采取领导干部讲学、邀请专家辅导学、举办论坛交流学、开展集中研讨学等多种方式,对全县所有领导干部进行了轮训。举办了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邀请天水市委党校蒲晓光教授对48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并抽调县委党校骨干力量组成4个讲师团,在各镇开展巡回宣讲17场,对镇村干部、农村党员进行全面培训。四是召开全县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思政会,邀请天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徐瑞仙博士对全县17个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的228名青年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并对所有参训学员进行现场测试,激励全县广大青年传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9)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建知识掌握程度普遍不高的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制定2019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基础知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专门编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手册》,内容涵盖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纪律、党内政治生活、党务基础知识、精准扶贫及生态环境、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等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并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建知识进行了考试。三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纳入2019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政治理论知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开展讲党课活动。全县已举办各类党建专题培训班10期,培训学员853人次。四是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不断完善学习管理架构,建成24个党委(组)二级平台。同时,把“学习强国” 平台推广使用纳入各党委(组)理论学习、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责意识树得不够牢,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学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重要部署不够及时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议事制度,县委常委会议和各党委(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1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下发了《秦安县党委(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与各党委(组)签订了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完善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制定秦安县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责成教育局对没有及时传达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部署的学校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相关学校及时组织学习。四是深入开展意识形态教育,组织开展“学雷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师生100余人次到敬老院开展关爱老人、送温暖等服务工作,清明期间组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人武部官兵、中小学师生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500余人开展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清明节祭英烈活动;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青少年大合唱暨脱贫攻坚青年标兵、青少年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子传承优秀品德,积极投身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11)针对一些地方宣传文化阵地和设施落后、内容陈旧,乡村文化中心阵地作用没有发挥出来的问题。

一是根据省文化厅《关于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文厅明电发〔2018〕72号)文件要求,对全县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了专项治理,对挤占、挪用、出租的设施设备及时清理规整,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关于基本功能空间的要求,统一制作多功能活动厅、文体活动室、办公室、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标牌,明确功能用房。二是对综合文化站配套的电脑、桌椅、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了认真清查,建档立卡,列出固定资产清单,完善交接手续,严防资产流失;将免费开放支付凭证、固定资产清单、文化站长任命文件,活动开展等软件资料整理归档,交专人管理,做到账目清楚,责任明确。三是制定了《秦安县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各镇综合文化站建立了公示制度,在显眼位置公示免费开放政策措施、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一目了然。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完善活动记录,保存图文影像资料。四是按照扶贫计划,根据中宣部“七个一”标准,完成了20个深度贫困村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全面加快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分别完成县文化馆、图书馆17个镇分馆,143个文化馆、图书馆村级服务点建设任务,实现了分馆和村级服务点建设全覆盖。五是按照农家书屋建设标准,不断推进农家书屋再升级再建设,补充更新图书101种44166册,着力保障每个书屋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拥有图书1500册以上、报纸5种以上、配备了书柜、桌椅、照明设备、招聘了专兼职管理员、保障了书屋的有序开放。派出了图书馆业务培训小组,对全县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并组织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参加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已培训农家书屋管理员616人次。

(三)干部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过硬方面

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12)针对研究干部节奏慢、频次少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拓展用人视野,多方面多层次选派干部。今年,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调整干部3批次涉及367人。推荐18名项目人员办理了入编手续,并提拔到镇事业站所任职;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10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予以提拔或进一步使用;选派17名30岁以下年轻干部到17个镇挂任副镇长职务。二是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活力,统筹谋划,重点加大对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的调整配备力度,共进一步使用干部55人,为统筹谋划好2021年换届储备了一批干部。同时,加大对女干部调整配备倾斜力度,共涉及30人。三是制定《秦安县重点岗位任职5年以上科级干部交流计划》,对涉及干部人事、发改、财政、审计、土地、交通、建设、环保以及事关民生改善且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主要领导,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相应的交流计划。

(13)针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日常考核缺失,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执行政策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2016年以来干部违纪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了全面核查,责令县人社局和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由县纪委对17个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同时,根据全县借调干部现状,组织人社部门对全县借调干部进行了分类梳理,制定出台了清理计划,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部门紧密配合,对因从事阶段性工作符合借调规定的人员办理了借调手续,对各部门单位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私自借调人员进行了清理清退,如期完成了第一阶段借调干部清理工作。二是通过完善镇村干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镇村干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的管理职责,从制度上约束规范干部日常行为。三是建立借抽调干部报批报备制度,进一步明确借抽调干部的情形、数量、时限和审批权限,有效防止了集中清理后出现反弹。目前,由于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作正处于收尾阶段,待新机构“三定方案”下发后,对涉改部门借调干部进行再次清理。

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4)针对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制定了《秦安县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县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编入所属机关党支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全程指导联系单位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倾听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每月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每季度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讲1次党课。每年年底或下年度年初,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并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二是加大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督查力度和频次,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对照各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党支部“好中差”量化排名,由各党委(组)牵头对所属支部进行督促指导,靶向整改、整体提升。督促各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职责,认真学习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切实解决党委书记党建工作抓什么、不会抓的问题。三是各党委(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层分类成立督导组,全程跟踪督导。并于2月25日召集各镇党建办主任和县直各党工委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召开推进会,专题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目前,全县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面结束。四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力度,及时下发通知,各党工委严格按照党费缴纳基数计算方法核算党费缴纳基数,并按季度足额上解党费,同时上报党费收缴情况说明,目前2018年党费已全部上解,2019年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正在按要求进行。五是制定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和管控审查。同时,专门成立了7个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入党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问题进行了逐人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六是采取各镇党委全覆盖督查、县委组织部定期不定期督查和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对第一书记到岗情况开展督查,确保第一书记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15)针对村干部致富带富能力弱,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村里贫困户脱贫计划、产业发展等情况不清楚的问题。

一是分领域、分批次开展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结合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及从2019年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中选聘村文书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着力提升党组织书记的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举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论坛,围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采取主旨报告、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等方式对镇村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帮助理清发展村集体经济思路。三是依托农村“三变”改革,结合林果产业优势,对各镇申报的51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通过实地考察、分析研判和分类筛选的办法一一进行了甄别,最终确定了25个可行性强、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和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助推扶持集体经济发展。

(四)县委以上率下做得不够,党的作风建设差距明显方面

8.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16)针对个别镇和部门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经县纪委监委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郭嘉镇、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农业局9名时任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并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二是由纪委监委和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2016年以来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和公务接待费报销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三是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秦安县县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秦安县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从严管理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接待陪餐制度,坚决整治无公函、超标准、违规同城接待、陪餐人员过多等问题。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对“三公经费”、差旅费支出的监督检查,互相通报检查结果,形成多方联动、共同管理的监督机制。

9.关于“‘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17)针对行文办会不够务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材料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清理废除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或时效已过及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文件,确保印发的各类文件能落地、可操作、见实效。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通知》,完善会议活动的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全县性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频次、规模,从严控制和大幅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明确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县直部门发文权限,着力解决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发文过多的问题。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要求,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严格控制和精简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次数,进一步减少政府系统各类会议和督查调研活动,确保基层干部真正把主要精力聚焦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工作上。

(18)针对部分村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解决问题不主动的问题。

一是按照《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修订了《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配水工程、村级管网、入户设施的管理权限和维修责任,水厂和供水主管道由县水务局管护,村级管网由村委会管护,户内设施由用户管护,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二是按照工程布局和供水范围等实际情况,优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将原有的8个管理所增设为14个,配齐配强了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出勤考核、管道维护、水厂管理、水费收缴等14项供水管理制度,确保正常供水。三是建立了“双线四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即: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业务主管和行政主管相结合的“双线四级”责任体系,明确了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主抓、供水管理所包片、管理员包村的业务管理体系和各镇主要领导主管、班子成员包片、村干部包村、村级管护员日常管护的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同时,设立村级水管员771名,以日常巡查和水费收缴为主要职责,每周巡查一次。县财政按照深度贫困村水管员每人每年1.2万元、贫困村每人每年1万元和非贫困村每人每年0.8万元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保障了村级水管员待遇,提高了管护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供水工程高效运行。四是根据各供水管理所人员管理松散,工作作风不正、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差等问题,县水务局制定了供水管理所人员考勤考核、绩效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管理,为将管理所建成为民服务的服务型单位提供了纪律保障。

10.关于“主动担责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9)针对县委、县纪委、组织部向巡视组汇报工作时,对存在问题原因客观强调多、剖析主观少的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县委办、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对巡视期间的各类汇报材料进行反复推敲,集中研判,重点查摆担当意识不强、语言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针对这一问题,结合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的其他问题,专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主动认领问题,严格进行自检、自查、自纠,彻底解决逃避问题、规避责任的现象。三是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全县重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工作推进,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20)针对有养殖户羊群接种疫苗后出现大量死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接报后没有到现场调查处置也未上报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依据《甘肃省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县镇两级畜牧兽医部门监管不力和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人员,严格按照《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对时任县畜牧局、王铺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对贾岔村村级动物防疫员予以解聘。二是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对应免畜禽未做到“三个百分之百”、群体免疫抗体达不到70%的村级防疫员,按照《秦安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秦安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处置,确保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报上级部门。三是严格落实镇畜牧兽医站职责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进一步强化各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对各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2018年举办培训班2期,对全县100余名动物防疫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就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危害、临床症状、防治措施、防疫注意事项、防疫档案的完善、非洲猪瘟防控作了专题讲解。2019年举办了全县H7N9流感及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班,组织县畜牧局技术骨干、各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30余人参加培训,就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及高致病禽流感、H7N9防控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和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水平。

(21)针对县北坛休闲广场及地下停车库、县老年养护院、中医院医技综合楼、葫芦河李河至刘沟村段防洪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北坛休闲广场及地下停车库项目为市上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前,县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程序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已竣工,并于2018年11月26日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中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由县发改局、卫健局深入施工现场,查找解决制约工程进展原因,及时召开了项目推进会。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外墙保温材料填补,病房配套设施安装及调试,其它各项院办附属设施正在加快进度施工,预计5月底完工,全部工程将于8月份竣工;葫芦河李河至刘沟村段防洪工程等建设项目,因施工段涉及天平高速及引洮工程交叉施工,影响了建设进度,经多方协调后,已加快建设进度,完成砂砾石开挖9362立方米,砂砾石夯填堤身13570立方米,已开始基础和护坡砌石施工。

(22)针对县城管执法局2018年7月对北坛明珠苑A区加盖违法建筑进行了没收查封,但巡视组9月19日调研发现违法建筑内开办了幼儿园,至巡视结束时问题未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未问责的问题。

一是对县规划局、县城市综合执法主要负责人谈话诫勉。2018年9月21日,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对违法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2018年9月28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房管局暂时代管,由房管局与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5.4万元;2019年1月11日,执法局对该违法建筑重新予以查封;该处违法建筑已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拍卖完毕。二是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违法建设联查联控机制,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源头监管、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彻底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23)针对巡视中发现部分单位会议记录存在造假情况的问题。

一是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完善相关资料,做到落实一件,完善一件,坚决杜绝补资料、造材料等突击应付现象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会议记录造假问题的自查、整治,对各级党组织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审核,重点检查会议记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规范会议记录和台账记录。三是加大党建督查、巡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采取党委(组)自查、对调交叉互查和县委组织部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24)针对一些部门单位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走过场、个人事项报告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程序环节,对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反馈问题逐条分析细化,县委组织部对整改全过程严格把关,确保整改质量。二是县委组织部、妇联、团委针对上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不提意见建议的问题,积极主动认领,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县委常委班子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三是针对农业局以集体谈心谈话代替个别谈话,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未审阅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指导农业局开展专题谈心谈话,督促发改局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四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责令县委办、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兴国镇、中山镇、千户镇、魏店镇、郭嘉镇、兴丰镇党组织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存在抄袭现象的班子成员进行告诫约谈。

(25)针对2016、2017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表述不准确、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以来的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个别照抄照搬述职述廉报告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切实解决思想重视不够、组织生活不严不实、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严格依照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得到了彻底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关于“党纪法规执行不严格,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6)针对2013年以来受处分公职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工资待遇处分没有执行到位的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发现的问题线索,结合县纪委关于对受党政纪处分的公职人员工资待遇、奖惩、归档等情况进行“回头看”的要求,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进行核查。二是省委巡视期间已督促各镇、部门和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建立台账。共清理出未按照规定进行考核34人;2018年已整改到位18人;整改过程中发现16人(含2018年要求明确考核结果的4人),其中教育系统12人,其他4人,已全部重新认定了考核结果。自2013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受处分人员相应工资待遇48人:其中2018年6月前已整改执行到位13人;2018年6月后共清理35人,应扣发多领工资福利待遇236399元,其中33人已全部执行到位,2人将在6月底全部扣清。

(27)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肃,干部请假、考勤、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原县环保局2名迟到和长期请假人员由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党组进行批评教育,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原县环保局负责人给予谈话诫勉,对县发改局、原县工商局负责人由县委给予谈话诫勉。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报备工作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秦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平时考核与管理,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设置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切实发挥制度规定的约束作用。督促各部门(单位)完成了干部请假、考勤、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和领导干部外出不报备问题的整改。三是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报备和干部职工考勤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领导干部外出不报备、不及时报备,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视其情节进行组织处理,并将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单位)年终考核,有效规范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四是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机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逐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六)“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有差距,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腐败隐患”方面

1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8)针对存在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倾向、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立案较少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导向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积极发挥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促进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实保障。制定了《2019 年度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二是增加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比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委(组)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在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上下联动巡察等,积极探索上下联动、交叉巡察和巡察向村组延伸的途径方式。四是对2016年以来移交的103件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及时纠正办案不严不细、该查不查、问责不严等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人和事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实行“一案双查”。对2016年移交的49件问题线索,立案2件,3件为已立案查处结案的重复线索,15件属于整改事项已落实整改,了结或适当处理29件,共给予党纪处分5人,免职4人,组织处理7人,对10个村委会班子进行了警示谈话和批评教育。对2017年移交的54件问题线索,1件属于整改类,合并处理2件,立案7件,9件为已立案查处结案的重复线索,了结或适当处理35件,共给予党纪处分26人,组织处理68人。

(29)针对监督执纪工作不规范、函询工作不严谨、“三转”不到位、纪检津贴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定期通报、定期案件质量评查三项制度,进一步做好函询工作,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大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镇纪委“三转”、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摸排,及时调整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20人,确保聚焦主业,压实责任。对魏店、千户等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确保“三转”落实到位。三是被函询的党员干部在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函询问题作出说明,被处分的党员干部在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对涉及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对不忠诚、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严查深究、一追到底。四是结合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尽快推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通过协调,县直部门纪检工作人员享受纪检津贴所需经费已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从2018年1月起执行,津贴发放工作已落实到位。

14.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30)针对一些工程项目存在先开工后招标、虚假招标等现象的问题。

一是组织人员会同相关镇和部门就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整改,督促各相关单位对近年实施的项目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清理整改,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符合招投标程序。二是督促规划、土地、住建等职能部门对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严格按程序办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坚持实行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对于未在在线监管平台上申报没有取得统一项目代码的项目,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不办理选址,不供地,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31)针对房地产开发方面存在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现象,4个项目土地出让金还未缴清的问题。

一是由县纪委监委监督,城管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按照各自职责,对涉及的相关企业和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处。二是县城管执法局对时代丽都B区完成了行政处罚,开发企业已补缴清土地出让金,规划局已进行了规划专项竣工验收,住建局已竣工备案,该项目已完成整改。三是甘肃广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坛明珠苑A区超容积率建设,应补缴土地出让金1427.8552万元,县国土局已通知开发企业2个月内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开发企业超过2个月不能缴清,将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在1年内办理结束。住建局和规划局对违建完成了认定,由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测,结果为合格。2个月内进行消防、环保、节能、专项验收。四是甘肃嘉和丰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4号宗地(嘉和苑小区)超容积率建设,未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932.2948万元,县国土局已通知开发企业2个月内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开发企业超过2个月不能缴清,将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在1年内办理结束。住建局和规划局对违建完成了认定,由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检测,结果为合格,规划局已完成处罚。五是甘肃大秦酒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大秦康居小区改变土地用途,按照区域用地规划,原大秦酒业用地范围需与周边区域同时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包含原苗圃生活区。加快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县国土局在拆迁的同时2个月内完成出让方案的制定。待拆迁完成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土地出让程序,确保在1年内完成该区域的挂牌出让及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

(32)针对财务管理方面,滞留挤占专项资金、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支付把关不严、采购手续不全等问题较为普遍的问题。

一是针对“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严格按照《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县财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靠实部门单位支出主体责任,紧盯财政支出进度和效益,杜绝滞留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二是针对“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结余资金量大的部门和项目进行重点监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对满足盘活条件的所有资金直接盘活收回。2018年共收回盘活存量资金1.44亿元,当年实际安排盘活存量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水利、危房改造、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产业发展贷款担保基金、扶贫双助贷工程、产业扶贫、城乡居民养老等民生项目,全力盘活存量资金。三是针对“支付把关不严,致使部分项目资金被挤占”的问题,及时制定《秦安县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办法》,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规则由“事后预警”改变为“事前控制”,细化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用款计划审核,有效遏制挤占项目资金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四是针对“采购手续不全”的问题,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时,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没有预算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程序,由财政业务股室确认采购资金到位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资产配置情况后,政府采购经办人员及时审核把关并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切实提高采购效益和质量。同时,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合同、采购结果信息等全过程采购信息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及时发布,保证采购信息公开。

(七)“脱贫攻坚措施不够精准,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方面

15.关于对象识别不精准、帮扶资金发放不到位、把关不严、政策落实打折扣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33)针对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省市检查审计均发现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一是县扶贫办、审计局联合成立工作组,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镇村干部,严格按照省上“12345”贫困人口识别程序,逐村逐户排查,开展了“一户一策”动态调整工作,对2014年以来历年已脱贫的3.24万户、14.8万人和2018年底未脱贫的0.8万户、3.65万人,全部填写了《2019年“一户一策”动态管理表》,在调整过程中积极对接行业部门,利用数据对比与实际核查,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坚决予以剔除。二是按照《秦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行业部门数据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共享比对机制的通知》(秦脱贫领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完成了五项数据采集。分别为2018年度的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数据、2018年底全县村干部信息数据、2018年底全县企业法人信息数据、2018年底全县商品房登记信息数据和2018年底全县未脱贫在册的建档立卡户信息数据。通过对五项数据进行比对,共比对出40条疑点,下一步,将根据疑点进行调查核实。

(34)针对2015、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易地搬迁项目、宝兰高铁拆迁项目存在重复享受补助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对2015、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易地搬迁项目、宝兰高铁拆迁项目进行了“回头看”,初步建立了台账。二是加强各镇、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数据共享,将地质避让搬迁对象、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易地搬迁对象、宝兰高铁拆迁对象及时进行比对。三是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程序,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全县四类问题进行大排查,待排查比对结束之后,对于按照相关政策不能享受补助的,将限期收缴。

(35)针对有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每周仅到村一次,有的工作队员没有与原单位工作脱离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刘坪镇何湾村时任第一书记、郭嘉镇上川村第一书记、兴丰镇三图村第一书记在全县通报批评,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责令选派单位和相关镇党组织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对贫困村第一书记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采取各镇党委全覆盖督查、县委组织部、县帮扶办对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队长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到岗情况开展督查,督促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三是召开全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第一书记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随机走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座谈交流,深入了解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第一书记的评价和满意度。四是通过实时分享微信位置、现场视频等形式随机抽查第一书记是否真正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位情况,通过各种形式的督查督促,有效杜绝了驻村时间不够、工作台帐资料记录不规范、考勤管理不严等现象。

16.关于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36)针对低保评定中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查找出涉及安伏镇安川村、五营镇蔡任村、王铺镇坡洼村、西川镇姜堡村、中山镇吊坪村6名村级组织相关责任人,并作出了相应处理,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处1人。二是监督各镇和相关部门综合运用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县现有一、二类低保进行了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剔除,推进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对象认定精准、类别确定合理。三是监督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惠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四是监督深化财政管理体系改革,凡涉及惠农资金的报账支付,统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直达劳务或商品供应者,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支付效率。五是积极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动态监控,加大对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八)“十二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7.关于“方案不细,责任不明,整改任务‘挂空挡’”的问题。

(37)针对县委制定的整改方案责任划分不清,致使有的整改任务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县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时任主要负责人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二是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回头看”,进一步明确上轮巡视反馈问题,对消极对待、工作敷衍、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提醒,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结合本次反馈问题一并整改落实。三是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镇和部门彻底整改落实到位。

18.关于“措施不实,督查不力,整改效果‘打折扣’”的问题。

(38)针对有的问题整改结果与整改措施完全一致,没有实际整改内容,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本轮巡视时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整改落实责任部门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十二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情况由县级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二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统筹力量,聚焦责任落实,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长期监督,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做细做实,推动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三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工作约谈制度,及时约谈相关党委(组)、支部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责的严格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全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省委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县委将严格对照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紧紧扭住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上来,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抓好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惩戒力度,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持续加强监督执纪,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形成有力震慑,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强力推进后续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委将始终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点岗位、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动真碰硬,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强烈信号。

四是着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着眼于推进治本攻坚,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点,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同时,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同做好当前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民生保障和党的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8-6539250

电子邮箱:qaxzgb@163.com

邮政信箱:秦安县行政办公中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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